注意了!省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培育工作开始申报

2018/07/20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杨文静)日前,记者从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获悉,第二批省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培育申报工作日前开始啦。大数据创业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此次申报依托高新技术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创业园、众创空间、大数据开放平台等,以培育大数据创业创新主体为目标,培育和建设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

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园区的管理单位或承担园区建设工作的有关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园区的建设地必须在广东省境内,具有产权明晰、基础设施完善、可自主支配的产业园空间载体,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能满足企业网络、办公、活动等需要,且场地作为孵化园用途使用期限不少于5年,场地须产权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确,在使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

(二)园区主要面向大数据及相关领域初创企业、成长成熟期创业实体,并已集聚大数据及相关领域创业创新企业不少于20家,或有3个以上成功孵化大数据类项目,大数据及相关领域企业使用的场地占60%以上。且有进一步引进、培育大数据创业创新型企业发展的规划和配套推进机制。

(三)园区有专业的创业创新配套服务体系,能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创业创新所需数据资源、运算能力、平台能力等孵化条件。有孵化、培育创业团队和项目的团队力量,能对入驻创业者实行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落实等“一站式”服务,提高创业孵化成功率。

(四)园区应有具体可操作的资金配套方案与创业创新项目扶持计划。能整合天使、风险基金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创业团队或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成长指导。

二、申报程序

(一)由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并出具推荐函,每个地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请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推荐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材料电子版报市经贸信息委,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经贸信息委组织专家对园区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

(三)市经贸信息委审核确定重点培育的园区名单,在网站公示后向社会正式发布,并授予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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