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配套扶持政策”解读之三

2018/07/20

创新引领发展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谭君洁通讯员何进军)为优化宝安产业营商环境,让宝安企业更好地享用政策福利,宝安区经济促进局出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配套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并分主题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其中,推出创新引领发展相关的若干措施,助力宝安企业做强做大。

企业创新有何福利

一、推动公共创新平台建设

1.国家、省、市各类创新平台及新型研发机构奖励:配套市资助额50%,最高5000万元。

2.国内外高校院所在宝安设立的科研机构资助:启动经费600万元、从第2年起连续4年每年600万元且不超过实际投入的运营经费。

3.区相关主管部门评审认定的基础研究项目资助:最高50万元。

4.区相关主管部门评审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奖励:100万元。

5.新设立研发机构的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

二、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国家科技部初次认定30万元,经国家科技部重新认定10万元,首次达到规模以上30万元。

2.在宝安实施的国家、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奖励:国家资助额50%、最高1000万元;省资助额50%、最高500万元。

3.在宝安实施的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获奖项目奖励:按最高奖励等级奖金给予全额配套奖励。

4.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投入补贴:按照年度财政研发投入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总量占所有申请企业实际研发投入总量的比例给予研发准备金,最高500万元。

三、推进创新载体建设

1.国家级科技孵化载体奖励:300万元。

2.国家级众创空间:200万元。

3.省、市级科技孵化载体、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奖励:省、市资助额50%给予配套。

4.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发投入强度等方面经区相关主管部门考核优秀、良好的科技园区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

5.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且落户宝安的项目奖励:最高200万元。

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1.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奖励:国家级给予50万元、省级给予30万元。

3.市级以上智慧城市、企业信息化或两化融合资助的项目奖励:市资助额50%、最高100万元。

五、完善科技创新服务

1.获得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检测实验室奖励:30万元。

2.在产业链技术创新、行业技术共享、行业发展研究等方面经区相关主管部门考核优良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运营单位奖励:20万元。

3.在宝安检验检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助:实际缴纳检验检测费用50%、最高20万元。

4.入驻区科技创新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驻区众创空间的创客企业资助:三年内每年发行实际租金50%,最高分别为10万元、5万元。

5.入驻区科技创新园的重点研发机构资助:三年内每年发行最多3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100%且不超过50元、最高180万元。

六、实施标准化战略

1.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内各类标准制修订、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机构和企业奖励:市资助标准50%。

2.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奖励:6万元。

3.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奖励:3万元。

4.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市标准奖的项目奖励:按照市资助金额给予全额配套奖励。

5.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试点或示范项目的,或通过深圳标准认证产品和服务的项目奖励:按照市资助金额给予全额配套。

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1.授权后维持年限达5年及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奖励:每件给予1000元的年费。

2.取得境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每件给予市资助标准50%。

3.参加“贯标”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奖励:10万元。

4.经区相关主管部门考核优秀、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

八、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1.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2.国家、省专利金奖的项目奖励: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

3.国家、省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奖励: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

4.市专利奖的项目奖励:配套15万元。

5.深圳市知识产权孵化基地奖励:配套市资助标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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