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纠纷化解新模式 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2018/07/20

宝安区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调解员正在调解一宗商事案件。

为进一步畅通宝安区矛盾纠纷解决渠道,合理配置矛盾纠纷解决资源,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宝安区于2018年1月16日正式成立“宝安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如同“法律版”的政务中心,将人民群众最常见、最需要的法律需求集中到中心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群众遇有法律难题或纠纷时,来到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有专业的引导人员提供咨询和引导,群众根据纠纷类型和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诉讼的救济渠道。

三大工作服务民生

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主要涵盖三大工作:公共法律服务、诉调对接、诉讼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服务,法律宣传培训,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诉调对接,主要包括:专职调解,行政调解,行业协会调解,智库服务,仲裁。诉讼服务,主要包括:诉讼引导,登记立案,查询咨询,材料收转,查阅卷宗,预约法官,信访接待,诉讼收、退费,快审快执。

成立至今,公证处共接受咨询500余人次,受理公证业务37件;法援中心共接受咨询1022人次,为特困当事人提供无偿诉讼代理服务15件。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将逐步协调普法宣传、行政调解、仲裁等相关组织和人员进驻中心开展工作,逐步实现中心“纠纷解决资源齐全、内部运作合理”。

多措并举保障调解质效

根据矛盾纠纷的类型特点和各调解员的专业特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七大类型专业化联调对接平台,包括医患纠纷案件联调、商事案件联调、交通事故案件联调、家事案件联调、知识产权案件联调、劳动争议案件联调、重大信访维稳案件联调七个平台,分派专人统筹案件流转,进行对口分案,并将有需要司法确认的案件第一时间移交至对口法官进行审查,全面保障调解质效。

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有专业化调解队伍,成员有资深法官、法官助理、人民陪审员、义工、心理咨询师、司法局派驻的律师调解员和社工调解员、各合作单位派驻的调解员等,建立了全面、完整、有效的专业调解队伍,还包括医院、高校、劳动争议仲裁院、律师事务所和社工服务中心等共计18家单位在内的特邀调解组织,入册确定了109名特邀调解员。建立家事调查员和家事调解员制度,并将人员规范编入特邀调解员名册,进一步充实调解力量。中心充分发挥非常驻调解员作用,调动包括成员单位联络员、高校法律志愿者、律协志愿者在内的多元力量参与调解。进一步激发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的调解作用,发挥各专业领域、各专业人才的技能优势,合力构筑调解工作常态化体系。

诉前联调保障后续治疗

吕凤仙是深圳市心理咨询师协会驻宝安法院调解员,她曾经参与的一个案件让她印象深刻。

40多岁的廖某来自四川,受张某雇佣为其装修房屋。在装修过程中,不慎从人字梯上摔落,造成股骨骨折。廖某受伤后多次找张某协商赔偿未果,因其未婚无子女,生活困难,受伤后一直由并不富裕的侄子照顾并垫付医疗费用。

多方求助后,廖某最终来到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案件流转到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的诉前联调程序后,第一时间为其指派了一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调解员协助案件调解工作。

在充分了解廖某受伤缘由、伤情致残情况、治疗情况和经济负担后,调解员及时找到张某进行沟通,对张某的支付能力、其不愿支付的原因、心理情绪等问题进行全面了解。经过调解员多次努力,疏导当事人心结情绪,缓和并修复双方关系,最终调解成功,张某一次性向廖某支付了赔偿款项,使其得以支付医疗支出并保障后续治疗,双方握手言和。

真正做到“门诊式”纠纷化解

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引导群众根据纠纷类型和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诉讼的救济渠道。中心加强对各调解力量的培训与指导,引入法律、医学、心理等社会力量作智力支持,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专业性,依法高效化解纠纷。健全“法官工作站”、“法官进社区”、“社区法官助理”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直接联系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独特优势,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纠纷。健全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平台建设,提高调解专业度和精细度,进一步规范人民法庭受街道、社区相关部门的邀请参与化解纠纷工作机制,完善联调整体工作。结合专业化精细化调解要求,鼓励法官、助理和调解员总结各类型案件的调解经验和典型案例进行交流学习。采用法官讲堂、集中培训、实务操作座谈等多种方式,提高调解教育培训的有效性,不断提升诉调对接工作能力水平。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注重强化纠纷非诉解决机制与诉讼服务的对接,合理利用法院简案速裁机制和普案快审机制,为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

纠纷解决方式立体化全覆盖

中心致力于搭建线上、线下调解一体化网络。线上调解:中心与宝安区医调委及十家司法所共建远程视频司法确认审查系统。中心远程视频室承担着在线调解、在线确认、远程开庭、远程接访等多元功能,着力构建便民利民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线下调解:中心实行调解登记制度,将综治成员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自治组织等调解组织形成一体化调解网络,登记入册;所有案件实现系统登记,完成规范化运作。

接下来,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在形成一套科学的内部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后,将全面吸纳公证、行政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职能的组织和部门,实现多元纠纷解决资源深度融合,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和“门诊式”的纠纷化解服务。它的成熟运作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方向、多渠道、多资源、多元化的法律综合服务,形成综合服务、多元调解、诉调互动、全面覆盖的新格局。

宝安日报记者张剑峰通讯员吕静文/图

宝安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历史沿革

●2009年始

宝安法院创新探索开展诉前联调工作。

●2010年

宝安法院与贸促委、保险同业公会签署合作协议,搭建商事、保险联调平台。

●2012年

诉前联调与审前调解工作稳步推进,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缓解诉讼压力。

●2013年5月

宝安法院设立调解中心。

●2014年

诉前联调工作全面纳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体系,扎实推进多元机制改革创新工作。

●2015年1月

宝安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2017年10月

提出宝安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方案。

●2018年1月16日

正式成立“宝安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法律服务中心”。

●2018年3月

宝安法院与区总工会共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

●2018年6月

仲裁窗口进驻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