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所提醒 医疗机构未依法公示诊疗信息将面临罚款

2018/10/25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黄力雯 通讯员 李丹奕)近日,记者从南山区卫生监督所获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便于社会、群众及时获取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促进依法执业和群众科学、合理选择就医,该所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严格监督执法,全面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诊疗信息公示。

       今年来,因未落实诊疗信息公示而被行政处罚的医疗机构不在少数。例如,南山区嘉贝口腔诊所门口悬挂的牌匾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载明的名称不相符,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执法人员对该诊所处以5000元的罚款;深圳宝丽妇科门诊部因医师未佩带标牌开展医疗卫生技术活动,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西丽麻磡社康因LED电子公示牌维护更新,未及时在执业场所以其它方式依法公示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

       通过以上案例,卫监部门也再次提醒: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公示诊疗信息,保障市民就医的知情权。同时,市民若发现医疗机构未依法公示诊疗信息,欢迎及时向卫监部门投诉。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