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雷彪:团结引导广大粤商永远跟党走

2021/07/13

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雷彪在接受《南方》杂志记者采访时表示,团结引导广大粤商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在广东民营经济领域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雷彪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把统一战线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广东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至关重要。

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雷彪在接受《南方》杂志记者采访时表示,团结引导广大粤商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在广东民营经济领域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2020年9月,全省非公经济领域党建工作示范培训班学员参观广州市非公党建展览馆。

画出民营经济领域最大同心圆

《南方》杂志: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对广东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有怎样的指导意义?

雷彪: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代表党和人民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回顾了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展望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号召全党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对坚定全党信心、鼓舞全党士气、明确全党的目标和方向、凝聚全党的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始终把统一战线摆在重要位置”“爱国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团结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我们必须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广东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团结引导广大粤商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在广东民营经济领域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我们要结合广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突显亮点,努力擦亮具有广东特色工作品牌,奋力推动广东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

抓紧抓好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南方》杂志:去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开展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有着怎样的重大意义?

雷彪:《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对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第七章第二十七至三十条,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非公经济统战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非公经济统战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落实落细。通过学习贯彻《条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凸显亮点,努力擦亮具有广东特色工作品牌,推动广东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广东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做出积极贡献。

擦亮品牌,落实落细

《南方》杂志:广东如何深入贯彻《条例》,推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

雷彪:一是打造民营经济领域党建工作品牌,着力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条例》开宗明义第一句话就是“为了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并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首要原则,还在组织领导和职责部分新增加了加强党的领导的内容。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关于加强新时代广东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广东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红色领航”、“两个覆盖”跃升、“红色引擎”点燃行动,重点提高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和执委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以点带面提高全省民营经济领域党建工作水平。

二是打造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工作品牌,着力建设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条例》要求“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我们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长隆、立白等10个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建设水平,在全省工商联系统开展“百场党课进千家商会万家民企”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举办新时代民营经济理想信念教育报告会,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乡村振兴和光彩事业,继续办好广东省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培训班,举办新时代广东省民营企业家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全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研修班,选好配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特别是选好配强工商联党组书记和工商联主席,促进民营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

三是打造民营经济服务工作品牌,着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规定“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制定、宣传和贯彻党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我们要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作为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继续深入开展系列暖企行动,加强民营经济特别是平台经济运行和舆情监测分析研判,推动广州民营科技园创建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办好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峰会,擦亮粤港澳大湾区民营企业科技成果对接会品牌,扎实推进民营经济领域标准化工作,引导民营企业以碳达峰、碳中和牵引产业低碳循环发展,等等。

四是打造政企沟通协商品牌,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条例》提出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帮助其依照法定程序维护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我们要进一步落实工商联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推动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坚持和完善“粤商·省长面对面协商座谈会”制度,擦亮“粤商大会”品牌,落实建立民营企业和商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工作举措,继续开展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工作,以商会为平台,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的沟通机制,实现政企沟通制度化常态化、政商交往阳光化规范化,等等。

五是打造自身建设工作品牌,着力发挥工商联和商会作用。《条例》指出,“工商联对所属商会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工商联对其他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联系、指导和服务。我们要围绕促进“两个健康”工作主题,不断完善优化“五联五防”和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深化工商联改革发展,建设高素质的工商联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民企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开展模范机关建设和“能力建设年”活动,加快“网上工商联”建设。深化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探索在工商联所属商会党组织中建立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加大在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新兴业态组建商会和发展会员的力度,着力打造一批中国特色标杆商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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